新《环保法》宣讲实现全市覆盖

更新时间:2015-01-05    编辑整理:十堰楼市网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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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买房网讯  记者昨悉,十堰市环保局兵分7路深入各县(市、区)开展新《环保法》贯彻宣讲活动全面完成。记者了解到,此次新《环保法》宣讲范围为全市域,对象为领导干部及企业代表等。

据了解,新《环保法》于2014年4月24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,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。为深入贯彻实施新《环保法》,市环保局组织宣讲团兵分7路深入各县(市、区)开展新《环保法》贯彻宣讲活动,每路由1名领导班子和一名科长等人员组成。

该局此次宣讲的重要内容包括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以及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腾格里沙漠污染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》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》、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》、《十堰市环境保护“一票否决”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。

宣讲对象为各县(市、区)政府(管委会)主要领导,党委、人大、政协分管“五城联创”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,县市区环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,乡镇(街办)政府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,县市区重点企业法人代表,县市区环保系统干部职工,电视台、报社等新闻媒体相关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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